周期5-7工作日
检测类型化学测试
适用地区美国
发证机构立讯检测
可售卖地全国
美国环保署于2021年1月6日发布了五项物质规则,以减少对某些持久性、生物累积性和毒性化学品(PBT)的接触。五项*终规则分别对十溴二苯醚(decaBDE)、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(PIP (3:1))、2,4,6-三叔丁基(2,4,6-TTBP)、五氯(PCTP)、六氯丁二烯(HCBD)提出限制要求。这些化学品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在环境中积累,因此可能对接触的人群产生潜在风险。以上规则于2021年2月5物质日生效,并于3月8日起分步施行。
TSCA适用于**生成和化学反应产生的化学物质本身、混合物中的化学物质和物品中有意释放的化学物质。需要注意的是,TSCA定义的化学物质还包括微生物。但以下类别的化学品属于其他联邦法律管辖,不受TSCA:**和**制品、核材料 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、药品、化妆品,和仅用作农药的物质。
新化学物质管理
对于未列入TSCA名录中的新化学物质,由于其生产、使用、危害和暴露等信息都属于未知状态,根据TSCA的要求,在进口或生产前需向EPA提交预生产申报(Pre-Manufacture Notice,简称PMN)。生产商/进口商需至少提前90天向EPA递交PMN申报材料,以便EPA进行审核。对于一些用途、数量较小的化学品,如数量较小且只用于研发的化学物质、仅用于商业开发和市场测试的物质等,EPA制定了豁免条件,可以提交豁免PMN申报申请。
TSCA法将美国境内的化学物质分为“现有化学物质”(已列入TSCA目录的物质)和“新化学物质”(未列入TSCA目录的物质)来进行管理。截至2012年1月26日,TSCA非保密目录收录了67018个物质和 16572个PMN申报物质。如果企业希望查询TSCA保密目录,需向EPA提好声明。
老物质必须进行CDR申报,新物质进行PMN申报,老物质的新用途进行SNUR申报等,并且对高关注物质有限制要求。如果企业违规制造或进口,将被处以高每天27,500美元的罚款。需要注意的是CDR申报周期为4年一次。
TSCA(有毒物质控制法案)是美国管理工业化学品的重要法规,旨在综合考虑美国境内流通的化学物质对环境、经济和社会的影响,预防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“不合理风险”。美国**(EPA)负责落实TSCA对化学品的管制,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负责在TSCA法规下对化学品的进口进行检查。
根据TSCA法规要求,不合规的化学物质、混合物或含有意释放物质的物品不得进入美国。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要求属于TSCA或豁免范围的产品,在入关时必须提供TSCA声明。企业须将打印的声明附在进口产品的书面材料中,海关咨询EPA后,确定该产品已遵守或豁免TSCA后才会批准入关。
TSCA进口物质认证:TSCA*13节要求进口商“”其进口化学物质或混合物是:
(1)在进口时符合TSCA*5,6和7节; 或
(2)不受TSCA约束。海关可以拒绝任何没有TSCA合规证书的货物进入,该证书可以是自我声明,有些产品不需要TSCA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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